加班費試算

月薪制的時薪=月薪 ÷ 30 ÷ 8。以 115 年最低工資 NT$29,500 為例,時薪約 NT$123,平日加班前 2 小時每小時至少 NT$164。月薪要含每月固定發的津貼、 全勤等經常性給與,只拿本薪算會少算。

加班費倍率一覽

情況時段倍率
平日延長工時前 2 小時1⅓
第 3–4 小時1⅔
休息日前 2 小時再加給 1⅓
第 3–8 小時再加給 1⅔
第 9–12 小時再加給 2⅔
國定假日8 小時內加發一日工資
超過 8 小時比照平日延長

一天正常工時加延長工時不得超過 12 小時,一個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 46 小時;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 一個月最多 54 小時、每三個月不得超過 138 小時。例假原則上不得出勤,只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才可以,工資加倍並須補假。

其他試算

115 年(2026)規定計算。法定數字每年調整,實際以官方公告與公司申報為準。

來源:勞動基準法第 24、32、39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