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班費試算
月薪制的時薪=月薪 ÷ 30 ÷ 8。以 115 年最低工資 NT$29,500 為例,時薪約 NT$123,平日加班前 2 小時每小時至少 NT$164。月薪要含每月固定發的津貼、 全勤等經常性給與,只拿本薪算會少算。
加班費倍率一覽
| 情況 | 時段 | 倍率 |
|---|---|---|
| 平日延長工時 | 前 2 小時 | 1⅓ |
| 第 3–4 小時 | 1⅔ | |
| 休息日 | 前 2 小時 | 再加給 1⅓ |
| 第 3–8 小時 | 再加給 1⅔ | |
| 第 9–12 小時 | 再加給 2⅔ | |
| 國定假日 | 8 小時內 | 加發一日工資 |
| 超過 8 小時 | 比照平日延長 |
一天正常工時加延長工時不得超過 12 小時,一個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 46 小時;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 一個月最多 54 小時、每三個月不得超過 138 小時。例假原則上不得出勤,只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才可以,工資加倍並須補假。
其他試算
依 115 年(2026)規定計算。法定數字每年調整,實際以官方公告與公司申報為準。